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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国未发生重特大火灾


来源: 日期:2006-10-08 点击:

  今年国庆期间,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公安部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公安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公安部“9.22”会议)的部署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恪尽职守,全力以赴,确保了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措施的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10月1日至7日,全国发生火灾3307起,死11人,伤30人,直接财产损失1343万余元,与去年同比,火灾起数下降0.2%,死亡人数下降60.7%,受伤人数下降6.3%,直接财产损失下降28.9%。全国未发生重特大火灾。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对今年国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和公安部领导对做好节日期间安全保卫的重要批示和公安部“9.22”会议精神,与有关部门配合,在节日前夕和节日期间,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以节日庆典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和供水、供电、供油、供气单位为重点,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防火灭火措施,并依法督促整改了一批火灾隐患。各地公安派出所普遍加大了对辖区内“三合一”建筑、小型娱乐场所、出租屋、城乡结合部等火灾多发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地减少了火灾发生,减少了人员伤亡。据统计,国庆前夕和国庆期间,全国公安消防部门共派出7369个检查组,检查单位54686个,发现火灾隐患51234处,当场整改42240处,依法对48处场所实施关停。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认真吸取湖州特大火灾和温州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对小规模的宾馆、娱乐场所、作坊、加工厂和出租屋等火灾多发场所进行了“拉网式”、“地毯式”的全面检查。河南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加大了对“每日一查”和错时工作制的落实力度,每天对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抽查,并将所有夜间营业的娱乐场所全部纳入检查范围。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请省厅统一组织全省消防、治安、经保和公安派出所,开展了全警参加的“查隐患、保平安”集中夜查活动,对“九小场所”进行拉网式夜查。

  为有效防止国庆期间发生重特大火灾,狠抓各项消防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国庆前夕,公安部消防局派出9个督察组,分赴13个省(市),共检查地(市、州)40个,县(区)83个,消防支(大、中)队81个、公安派出所9个,社会单位253个。

  期间,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全部进入了二级战备,加强了对执勤车辆和装备器材检查维护保养,并组织官兵深入重要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节日期间举办庆祝和集会活动的场所开展“六熟悉”,制定和完善了对消防重点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了实地演练,做到了心中有数。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针对人民大会堂各项活动和天安门广场升旗、摆花观花等24项大型活动,制定了严密的消防保卫工作方案和勤务方案,加强了现场控制,确保了各项大型活动的绝对安全。福建省公安消防部队圆满完成了中央电视台在厦门举办的“海峡月.中华情”中秋晚会、俄罗斯亚历山大红旗歌舞团演出等86项消防安全保卫任务。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在曲靖市陆良县华侨农场天然气井喷事故处置中,果断决策,科学处置,严守纪律,英勇顽强,积极配合中石化专家和技术人员,连续奋战40小时,成功将井喷封堵。据统计,10月1日至7日,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7336次,出动警力84826人次,出动消防车辆13839次,抢救遇险人员1248人,保护财产价值1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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