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允许租房人在院子里乱搭建棚屋、非法安装使用锅炉等等,结果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12月30日,记者了解到,77岁的房主已因犯消防责任事故罪被判刑3年,并赔偿20万元经济损失。
从1998年开始,北京市农民孙某陆续将自己的一个院子内的所有房屋非法出租给张某等5人,用于服装加工。后张某等人又在院中用可燃材料搭建了简易棚屋、私自安装和使用锅炉,在加工车间内设置员工宿舍等,导致院子内存在着严重的火灾隐患。去年4月,大红门派出所曾向孙某发出火灾隐患通知书并责令孙某3日内限期整改,但孙某没有执行。今年1月5日下午,因不慎使用了蜂窝煤,引发了火灾,造成张某雇佣的工人马某被当场烧死,另外4名工人也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多间房屋、大量物品被烧毁。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却拒绝执行,造成了5人死亡和大量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其行为已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且后果严重。故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同时,经法庭调解后,孙某与附带民事原告人达成协议,由孙某向10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赔偿经济损失20多万元。
记者了解到,一审宣判后,孙某服判,并已将全部赔偿款给付各附带民事原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