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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谎报火警被依法拘留


来源: 日期:2002-10-08 点击:

  10月4日夜里晋江市公安消防大队接到一个报警电话,当其被火警受理员确认为假警并警告让其挂机时,没想到其欺诈不成竟暴露出肮脏的一面,16次拨打“119”对消防战士辱骂起来,吐语不堪入耳,时间长达半个小时,据查明此电话是晋江双沟街一IC卡电话机,谎报者系江西籍44岁男子陈建国,此男子当场被抓获送往陈埭公安分局。此类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安消防部队的日常工作、执勤秩序和消防官兵的正常休息,又在其周围人群中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严禁谎报火警,违犯者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此男子态度不端正、动机不纯,依法对其进行拘留。

  谎报火警。轻者,对“119”火灾接警电话造成占线,防碍真的火灾报警电话打入,耽误消防队接警时间,不能及时掌握灾情,使火灾蔓延扩大;重者,一些谎报者以假乱真,使消防部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消耗消防官兵精力,削弱了执勤灭火力量,倘若此时有火灾发生,待我消防部队整装完毕,火灾也已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损失和严重后果。再者谎报火警不但破坏了消防部队的正常执勤秩序,而且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人们的恐慌,危害公共安全,属于严厉禁止的违法行为。在此,晋江消防官兵善衷地警告谎报火警者,不要有侥幸心理,切勿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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