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院校
高等院校是国家培养造就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专业人才的基地,也是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部门。高等院校内如一个小社会,涉及面广,门类多,除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外,还有图书馆、档案室、电子计算机中心、印刷厂、其他校办工厂、商店及配电室、机修间、锅炉房、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等等,因此,存在一定的火灾危险性。
普通教室用于基础课教学,视听教室由演播室、控制室、维修室、电影放映室等组成,是采用电视、电影进行教学的方式,这些都是人员聚集的地方;实验室是进行各种物理、化学实验,加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感性认识的场所,同时还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场所。因此,防火安全尤为重要。
1.火灾危险性
(1)普通教室课堂上进行的实验和演示需用火、用电或化学危险物品。
(2)视听教室的演播室内所用吸音材料不少是可燃材料,并且安装了碘钨灯和聚光灯等照明设备;维修间用火用电多,同时还经常用易燃液体;电影放映室放映机的灯箱温度较高,如发生卡片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有可能使影片着火,在修接胶片时所用的丙酮,遇明火也极易起火。
(3)实验室内贮有一定量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如使用和保管不当,极易引发火灾。另外,在实验进程中常用明火进行加热蒸馏、回流等实验操作,以及使用电热仪器时用电量过大等等都可能出现危险。
2.防火措施
(1)普通教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并且教学楼距甲、乙类生产厂房、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少于25米,容纳5O人以上教室的安全出口不得少于2个,教学楼超过五层时,应设封闭式楼梯间,课堂上用于实验的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控制用量,实验后应及时清除,不得在课堂内存放。
(2)视听教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二级,室内的吸音材料及装饰物应采用不燃材料或经过阻燃处理,铺设的地毯还应具有导除静电的性能;电源线穿金属管敷设;演播室内一般安装有碘钨灯和聚光灯,灯具的前方与可燃物应保持大于1米的安全距离,侧后方与可燃物距离应不少于O.5米,或在它们之间用石棉板等隔热材料隔开;并设防灯具爆裂的保护装置;室内尽量不用碘钨灯,如必须使用时,一定要固定在安全地点,不准靠近可燃物,同时在灯具下面设网眼不大于3毫米细目的镍络不锈钢丝网防护,以防灯具破碎时,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维修间使用电铬铁,需有金属架放置,架下敷设石棉板,周围不能堆放可燃物品。
(3)化学实验室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有易燃、易爆蒸气和可燃气体挥发的实验室,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并要有不少于2个安全疏散门;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实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管理化学危险物品,实验剩余和常用的小量易燃化学危险物品,总量超过5公斤的不得存放在实验室内,少于5公斤的应放在专人保管的金属柜中;向阳的房间应设置遮阳板或难燃窗帘,遇热易蒸发的物品,不应放在太阳照射到的地方;实验台上不能摆放与本次实验无关的化学物品,;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座的电热仪器;在实验中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其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手册中有关章节要求。
(4)一般实验室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随用随领,不应积存。
(5)一般实验室的电炉放在专人管理的确定位置,电铬铁使用以后放在不燃支架上,有变压器、电感线圈的设备也必须设在不燃的基座上,其散热孔不应覆盖或放置易燃物。
(6)实验进程中要有人看守,对于危险性大的操作,如半导体实验室中用有机溶剂煮硅片等,应备有湿抹布、石棉布等作灭火准备,以油为燃料的发动机实验室还要经常检查油路是否漏油,回路管中油的温度不能超过65度,对于油管、油箱或油罐应有良好的导除静电装置。
(7)实验室用电量不能超过负荷,不得临时乱拉电线,要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做好灭火准备。
高等院校内的电影放映室、图书馆、电子计算机中心、危险物品仓库等部门的防火措施,可参照本辑中有关章节要求。
二.中、小学校
中、小学校是学生接受教育的场所,其内部机构、设施没有高等院校复杂,但为了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保证教学任务顺利完成,使学生健康成长,消防工作也十分重要。
中、小学校的防火措施可参照高等院校防火要求。此外,中学的实验室应加强实验时的管理,学生在老师的具体指导下进行实验操作;加强食堂和学生宿舍的用火用电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建立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另外,学校对学生还应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加强学生的消防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