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昨日上午,对在今年5月27日晚劫杀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云亭的凶手余旭康和魏复兵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今年5月27日晚,西乡县农民余旭康、魏复兵窜至汉中市汉台区实施抢劫。
晚8时15分许,当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云亭和一女同事散步到汉江河建国村段时,两歹徒冲上前对其实施抢劫。抢劫过程中,两歹徒对张云亭连刺数刀,当场抢走现金、手机等物品后逃窜。张云亭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女同事受伤后向警方报案。
这起代号为“5・27”的凶杀案惊动了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后在当地警方的拉网式大搜捕下,两凶手分别于6月4日和6月10日在西乡县落网,并交代了两人今年以来在汉江边趁夜幕屡次实施抢劫伤害过往行人的犯罪经过。今年6月12日,两凶手因涉嫌抢劫罪被正式逮捕。本报曾报道过此事。
今年9月16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余旭康、魏复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魏二犯对此判决不服,遂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省高院在审理后认为,余旭康、魏复兵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持刀抢劫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且在抢劫中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抢劫次数多、数额巨大,罪行极其严重;加之魏又系累犯,故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核准于昨天上午执行枪决。
昨日,与余、魏二犯一起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枪决的,还有另案中的李庆华、赵新轩等四名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