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旧栏目 > 信息动态 > 社情动态 > 正文
全国公安机关调离 3万多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人员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3-12-15     点击量:
    今年8月以来,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对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人员进行清理整顿,截至11月底,各地已将33761名此类人员调离执法岗位。��

  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人员主要是指公安机关中的具有职工身份人员、临时协勤人员等。在这次清理整顿中,全国公安机关还清退、解聘了10940名素质较低、不适合公安工作的有关人员,收缴违规发放或自行购置的警服、警衔和警用标志11378件。

  据了解,为防止问题反弹,从2004年起,公安部将组织督察组赴各地明察暗访,如发现仍有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人员从事执法工作或擅自穿着警服、佩带使用警用标志的,一经查实,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将视情况追究其所在单位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 相关附件

    *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网站技术维护联系人:张玥
      技术支持电话:82668549

      办公地址

      兴庆校区:学生区东五舍A座(校医院西侧)
      雁塔校区:教学西路南段(卫生免疫楼南)
      创新港地址:敏行楼1-3100-1-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