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校发生多起针对学生群体的诈骗案件,骗术种类多样,被骗金额巨大。保卫处提醒同学们,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一、 典型诈骗案例
1、 2015年4月20日、21日,学生张某、胡某分别接到电话,对方称上海
公安机关侦办涉嫌贩毒洗钱要案,声称该同学涉嫌此案被通缉拘捕,并传真给学生“逮捕令”(含该生照片及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需交保释金可暂不被拘捕。两名学生按照诈骗嫌疑人要求,分别向对方提供的账号汇款2.4万元、1万元。(冒充公职人员诈骗)
2、 2015年3月28日,学生王某在网上通过QQ找兼职,对方发过来一条
网页链接,要求其按网页提示操作。该生在虚假的“支付宝”页面输入本人用户名和密码后,支付宝内9000元余额均被转走。(钓鱼网站诈骗)
3、 2015年3月24日,学生吴某某,接到诈骗嫌疑人冒充其老师的电话,
称遇有急事需要“借钱”,被骗汇款1万元。(冒充熟人诈骗)
4、 2015年3月18日,自称是香港某大学学生的男、女青年,分别谎称来
我校考察遇到困难需要帮助,以“借钱”和“借手机打电话”的名义骗取我校两名学生1300元及手机1部。(伪装求助诈骗)
5、 2014年10月4日,一名新生收到短信称:其电话号码被“爸爸去哪儿”
抽中幸运号码,中奖9.8万元和一台笔记本本电脑,需交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被骗2.5万元。(虚假中奖诈骗)
二、常见诈骗类型
利用手机短信、电话和网络等通信手段实施的电信诈骗
1、冒称国家公职人员诈骗(警察、电信局、税务局等) 2、电话欠费诈骗3、引诱汇款诈骗4、刷卡消费诈骗5、虚假中奖诈骗6、汇钱救急诈骗7、ATM机告示诈骗8、低息贷款诈骗9、骗取话费诈骗 10、冒充熟人诈骗。
进入校园接触性诈骗
1、冒称是港澳台或外国人学生来校找人、考察、考研等,遇到困难需要帮助进行诈骗。2、冒称是残疾人、患重病者、走失者,持假证件、假证明进行募捐等,利用同学们的同情心进行诈骗。3、冒称优惠办理手机SIM卡、充值卡等进行诈骗。
三、保卫处特别提示
1、遇到陌生人要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
2、不要有“贪图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心理。
3、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资料,不可随意注册、填写自己的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私人信息。信息时代信息泄露普遍存在,犯罪分子可以轻易掌握个人身份信息,即使对方报出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也不要轻易相信。
4、不要完全相信来电显示。诈骗分子使用的任意显号软件,可以冒充和任意显示任何单位的任何号码。
5、没有任何单位建立所谓的“安全账户”。发现可疑信息或接到可疑电话时,及时向保卫处和公安部门求证。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保存涉案证据,及时报案。
6、公、检、法机关和金融等部门的电话是不同的电话平台,不能相互直接转接。公检法机关不会采用电话取证的方式,开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任何涉案材料、涉密文件和拘传证件均不会通过邮件、传真的明电方式发送给个人。
7、尽量去大型的、有信用制度和安全保障的购物网站购买物品,不要轻信网络卖家采用非网站认证的“货到付款”服务,收到货到付款的电子产品后一定要当快递人员的面开包检查功能是否正常,发现有问题的要当场拒收。
8、在校内遇到外地人或残疾人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要谨慎不轻信,切勿出借财物给对方,自己无法提供帮助的,应指引其到东五社保卫处寻求帮助。
9、如在校园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请及时向保卫处报警。
地址:东5舍B座;报警电话:82668110(兴庆校区) 82655110(雁塔校区)
保 卫 处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