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及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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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4-09-22     点击量:

近十年来,学校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全力推进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综合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领导对稳定和安全问题认识不足,少数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不明确;校园流动人口管理环节薄弱;安全防范措施不够落实;各级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有待加强等,为保障学校各项改革和教育事业顺利进行,为实现我校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调整、健全校、院两级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班子,坚持领导责任制。各级领导要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学校要健全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并设立西校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分委员会。东、西校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要在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一布署,统一行动,实行垂直领导与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各院及分党委是签订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二级单位,要尽快充实、健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分管综合治理工作。各级领导要真抓实管,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要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为了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在全校实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权制。由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纪监、组织、人事等部门共同参与,对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干部抓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权制度。要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以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

二、坚持实行校园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评比、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的激励和制约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校、院(处 )、 系 (科)三级管理,逐级签订《治安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把学校总的治安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将治安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记录》的内容和《综合治理工作记分评比办法》, 实行综合治理工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量化考核的办法。年终对《治安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兑现奖惩,使综合治理工作有事可做,有据可查,做到达标必奖,超标必罚。全校各部门都要根据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要求,主动找准自己的位置,共同承担起维护校园治安的责任;各单位都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切实加强对内部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三、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一定要加强灿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要定期分析形势,在工作中要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不同时期本单位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注意了解,收集信息,及时掌握各种动态.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各单位、各部门要经常地、有针对性地抓教育疏导工作,认真解决广大师生所关心的实际问题,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除了要制定完善的预案外,关键在于反应迅速、领导到位、指挥有效、处置得当。

四、紧紧抓住消防安全不放松。“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在我校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学校的大闷顶楼建筑多,容易发生火灾,学校要求楼内各单位,特别是顶层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禁明火,严禁违章用电,严禁擅自使用电热器具和设备,严禁擅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确保消防安全。全校各级重点实验室、研究所、实验中心、 “ 211工程”和“行动计划”建设的项目,都是校级重点防患的要害部位,各有关单位必须建立部位档案,明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加强管理。保卫处要进一步加强基础预防工作,加快重点部位防盗报警系统的建设步伐。

五、强化对校园治安秩序的管理。当前,影响学校治安秩序的因素主要来自校外的各种滋扰和校内流动人口的混杂。整治校园治安秩序的关键是强化管理。一是要加强对校内流动动人口的管理,尽快制定《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特别对于校内各种施工队的管理,保卫处要会同基建处、资产处等与施工单位签订《校园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书》,从工程招标开始,安全管理就要介入。施工队对进校施工人员要办理证件、登记备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防火、注意交通安全及施工安全教育,加强检查监督。二是要完善具体管理制度,规范校园内各单位常年零散用工和经批准的各类办班学生的管理。资产处要对公用房屋的出租、擅自占用进行清理清查,完善公用房屋管理办法,并配合保卫部门加强对校园秩序的管理。三是保卫处要根据校园治安在不同时期暴露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确定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斗争,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四是保卫处及有关部门要针对校园周边对学校滋扰、侵害的实际情况,及时、主动同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地方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管理与整顿。通过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学生处要在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负责抓好对学生的法律、安全知识教育,要形成制度,坚持下去。各院要组织学生认真阅读《大学生安全实用知识》并通过组织学生模拟法庭、答卷考试、开展法制与安全知识竞赛等项活动,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创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要充分发挥学生精神文明促进队、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文体活动的值勤,参与校园秩序的管理工作。

七、加强制度建设。过去的十年,我们己经形成了一套比较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做法。当前,要根据三校合并和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修订、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使各单位在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贡。对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中的各项具体工作要制定工作程序,使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相互协调、紧密配合、相互促进。

八、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保卫队伍是维护校园稳定的重要力量,是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骨干。一是要抓好队伍自身的建设,增强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担负起主力军的作用。近两年校园“11O”报警台在打击犯罪,服务师生方面取得了成效,要继续坚持下去;二是全校师生员工都要关心、理解、支持保卫队伍建设,坚决支持保卫人员按章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保卫部门维护好校园治安环境;三是学校要更加重视和关心保卫队伍建设,依据原国家教委、省教委有关文件的精神,根据保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从人员、经费、装备条件等方面加大投入,注意改善保卫干部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合理解决保卫干部和校卫队员的待遇问题,使这支队伍为维护校园稳定、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发挥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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